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赣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数:
为做好重要节点的警示教育,3月31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崇义县丰州乡政府司机朱毅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2月31日上午,朱毅未经丰州乡政府公车管理员彭廷旺允许擅自私取钥匙,驾驶车牌号为赣B8064G的公车送亲戚至赣州市红旗大道后返回崇义县城。2017年2月,丰州乡政府对朱毅予以解聘,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因疏于监管,节假日期间对公车封存管理不到位,2017年3月,丰州乡给予彭廷旺记过处分。
定南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冯华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晚上,冯华文在未履行公休日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手续且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到历市镇修建村村委会联系工作,后至修建村同学家中喝茶聊天,直至26日凌晨才驾驶公车返回县城。2017年3月,定南县纪委对冯华文进行诫勉谈话。
大余县青龙林站站长刘来生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12月28日,刘来生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时,虽向大余县林业局履行了报批手续,但违反规定邀请下属及服务对象16人并收受礼金2600元。2017年2月,大余县林业局给予刘来生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犹县油石乡卫生院副院长舒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5月31日,舒兰在未向上犹县卫计委报备的情况下在上犹县天麓大酒店置办25桌酒席举办乔迁宴,宴请并收受油石乡中心卫生院33名干部职工礼金共计3340元。2017年1月,上犹县卫计委给予舒兰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清明将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对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提倡党员干部文明低碳祭扫,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强化监督执纪,紧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尤其不能因公车改革放松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一律从严查处,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起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根本好转。(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