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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姿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

来源:宁都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2/11  浏览数:
 
    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扎扎实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我们必须沿着正确方向,找准着力点,落实新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精准发力,以新姿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担起“激浊扬清”的政治使命。
 
    认识新形势,坚守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源于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的新形势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先导性工作,统一思想意志,坚定立场方向,与中央保持一条心,恪守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与贯彻落实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纪党规严于国法,要通过学习领会转化为承担起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的强大动力,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
 
    应对新任务,锻造执纪能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面对新的任务,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提出新要求,必须打牢蓄势待发的坚实基础。主业再聚焦。开弓没有回头箭,深化“三转”无止境。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实施再检查”的归位意识,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注重以执纪和问责方式进行监督。方式再转变。转方式没有固定模式,必须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在学思践悟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案件查处,还是党纪政纪监督,其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要严守法治原则,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监督执纪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合规。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培养依法办案、依规执纪的主动性。作风再锤炼。“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干净做事,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坚守执纪底线。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高标准,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亮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引领新常态,持续精准发力。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纪检监察工作正面临大有作为、大有可为的局面,要激发“蛮拼的”精神,乘胜出击,趁势而上。必须抓住纪律建设不停顿。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监督各级党员干部做到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执纪问责不手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没有中转站,也没有休止符,更没有死角点,一定要马不停蹄、驰而不息、持以惯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严厉实施问责,越往后越严格,释放出作风建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必须牵住主体责任不松懈。“牵牛要牵鼻子”。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关键是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下去。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要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出现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使落实责任真正成为硬扛扛。必须狠抓查办案件不含糊。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这个目标,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善于运用办案方式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发现案源线索,以查办案件强化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围绕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探索以案促教、以案促管、以案促建的有效途径,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落实“一案双报告”,建立健全案件剖析制度,立足于从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展问题、揭露问题、解决问题。(作者系宁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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