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1月24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至24日在南昌举行。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至24日在南昌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378人。
省委书记强卫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鹿心社、莫建成、黄跃金、史文清、周泽民、王文涛、周萌、蔡晓明、赵爱明、马家利、龚建华等省领导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周泽民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九江市、景德镇市、新余市、宜春市、上饶市、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文化厅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阐释。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强调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狠抓追逃追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强卫同志的讲话,对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部署,对2015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认清形势、保持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忧党忧国,敢于担当,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卫同志的讲话,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和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责任”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改革步伐,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完成对7个设区市、11个省直单位共3轮巡视,巡视“利剑”作用有效发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指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委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得益于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全会总结了两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跟进中央部署。这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必须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这是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攥紧拳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体制机制保证。四是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开门反腐。这是纪检监察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源泉。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依纪依规从严管党治党;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建设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现省委“决战五年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落实依纪依规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并指导实践。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第二,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要积极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党建“三问”,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落实从严治党职责。破解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难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今年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抓住不放、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推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现象,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改革、公务接待、会议出差、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
第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提高频次、扩大范围,确保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短平快的专项巡视,精准发现、定点突破。用好巡视成果,督促被巡视单位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和公开工作,加快处置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廉政巡查工作。
第五,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好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
第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改革部署,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同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适时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细则,完善推荐交流机制。推动落实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行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积极探索加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办法和措施。
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勇于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严格把好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审查关,防止“带病提拔”。对不履行职责、不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教育促其转变,对不转变的,要作出组织调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处置,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善作善为,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进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江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