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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纪委:坚持挺纪在前 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来源:赣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18  浏览数: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坚持挺纪在前,着力构建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为深化纪律体制改革提供强大支撑。

一是凸显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使班子的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的责任“三责”联动、共同发力。落细落实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党委有关部门和有关机关的责任,形成挺纪在前的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执纪审查。深化纪律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五项程序规范(信访举报若干规定、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规定、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纪律审查流程管理办法、办案安全规定),运用自主开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网上留痕、全程监管的网上审查模式,继续实行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组织部门、公检法、审计、行政执法机关、巡察机构等发现或移送的问题线索,归口纪委信访室受理,采取一个口子进,实行问题线索集体审查,防止线索处置随意等问题。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规范处置、定期清理,由案管部门对线索统一管理,实行运用“四种形态”一个笼子管,保证每条线索不失管、不遗漏,真正做到情况明、数据准。

三是严把审查方向,坚持惩前毖后。会同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坚持“三个区分”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赣州市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试行)》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出台了《赣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赣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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