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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利器,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数:
    6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发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通报,释放了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强烈信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从通报中也可以看到,有6起既问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又问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责对象既有省高院领导、市辖区区委原书记和常委,也有县属局级单位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这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扭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要在具体行动中用真功出实招求实效。各级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紧扭住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牛鼻子”,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推动形成管党治党强大合力。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要认真履职,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善于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捍卫者。要坚决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

  无论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必须以党章、问责条例和监察法为基本遵循,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提高问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把自身摆进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纪检监察干部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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