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5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
经查,2018年5月30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宁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李友明与质检股窗口工作人员郭佩兰、叶光玲、龚远丽、郭金花等人,工作时间在该中心办事大厅(位于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内闲聊,违反工作纪律。对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三保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委研究决定,责成李友明、郭佩兰、叶光玲、龚远丽、郭金花等5人向县国土局作出书面检查;由县国土局对李友明等5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扣罚其当月考勤补贴;由县纪委、县委作风整治办对刘三保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作风整治办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各类作风问题动辄则咎、冒头便打,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者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努力营造“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环境。(宁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