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纪委对4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叶青、组织委员邓李铭在党建工作中履职不力被问责。2017年11月,市委组织部党建巡察调研组在对县第三中学(又名金龙初级中学)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巡察调研期间,发现该校党支部党建基础薄弱,且存在为应付检查弄虚作假现象,给我县党建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叶青作为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2017年10月前任党支部书记),邓李铭作为组织委员,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叶青、邓李铭党内警告处分。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刘东红因下属收受贿赂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期间,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涂新林,利用职务之便,在查违拆违工作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刘东红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2018年1月,县纪委责令刘东红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陂头镇原政法委员谭子华因所驻村村干部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问题被问责。2013年,时任陂头镇周布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立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本人重复申报并骗取了危旧土坯房改造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子华作为时任驻村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 2018年5月,县纪委责令谭子华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中国农业银行全南支行驻金龙镇东风村第一书记李澍因帮扶干部作风不实问题被问责。2018年1月,金龙派出所驻金龙镇东风村帮扶干部钟宗财、曾武民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澍作为东风村第一书记,未认真履行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责任人”责任,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李澍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抓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要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执纪审查的必要延伸,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问责推动责任落细落实。(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