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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在路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0/11  浏览数:

对于百姓求助,他总是尽力帮助,解决各种难题;对于疑难案件,他总是穷追不舍,直至执行结束;面对送礼群众,他总是执意拒绝,不拿一分一厘;他就是被同事称为“拼命三郎”和“悬鱼局长”的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照林。

方照林(左三)在发放执行款

     说到做到,做老百姓的好法官

  “为了能帮当事人挽回损失,我会主动接手一些棘手案件,一旦接手,我都会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摸底、执行。”方照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事执行工作10年来,他始终坚持为百姓办案。

  2013年11月,方照林在一次接访工作中接待了刘某。原来,刘某的丈夫和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经法院判决,肇事的司机吴某及其公司上海某货运有限公司赔偿刘某90余万元。半年过去了,尚有30万元未支付,刘某为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吴某下落不明等因素,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丧夫丧子之痛加上迟迟拿不到手的赔偿款让刘某悲愤不已,于是刘某不断上访。方照林在接访中给刘某承诺:“你放心,这个案子我来给你办,再难也给你一个交代。”

  接访后,方照林便着手此案调查,他发现上海某货运有限公司的名字已变更,于是他将更名后的公司投资人追加为被执行人。但是,执行局发出的信件都被退回了,执行工作又一次陷入了困境。

  方照林没有放弃,就在一次查阅案卷时,他发现作为该公司投资人之一的王某已经定居上海10余年,根据经验判断,这就是一条很好的执行线索。经调查,王某在上海有住房,于是执行局马上查封了该房屋。几天后,王某与执行局联系,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2014年1月15日,经协商,王某愿支付刘某26万元,刘某表示余款自愿放弃。当天,拿到执行款的刘某,对方照林感激不已:“没想到方局长真的言出必行,方局长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

  为了当事人,自己再苦再累都值

  谁都知道“执行难,难执行”。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执行到位,方照林打破自己的正常作息,实行反常规的“错时执行”法,根据当事人作息特点随时安排自己的工作,早出击、晚出击、节假日出击,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今年2月,方照林收到一面申请执行人海盐某科技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上写“心系企业,尽职尽责”八个大字。这面锦旗的背后是艰难的执行。2013年,方照林连续3个月都没休息,辗转杭州、上海、石家庄三地,破常规、巧执行,执结了3件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帮助该公司追回货款93万余元。并且,因为这3件案件的顺利执结,该公司的其他债务人得知情况后,也纷纷支付了拖欠的货款。

  方照林的手机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手机响起,就是命令,只要有关于被执行人的消息,他便能在第一时间赶到。他带领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常常都是踏着露珠出,披着月光回,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的第一线,每年总有几十天的加班加点,每年出差在外多达100多天,自进入执行局10年来,他个人办结的案件已经多达1500余件,为当事人执行到位4亿多元。

  百姓家的一个鸡蛋都不能收

  他的办公室里挂着这样的古训,“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公正办案,拒绝各种诱惑,被比作悬鱼拒贿的羊续。

  他到河南省长垣县执行一个标的额为3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趁方照林不备,在他包里塞了一沓100元的钞票,他发觉后,便对该法定代表人说:“你这点钱履行义务还不够,如果你想给我钱,没门。”这位法定代表人忙说:“我看你文明执行,来河南比较辛苦才给你的。”方照林一下子严肃起来:“我们依法、文明执法是应该的,我们不需要当事人的任何钱物,你如果不拿回去,我就交给组织。”无奈,这位法定代表人连忙收回了这笔钱,并想办法履行了义务。

  2011年,方照林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申请人沈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徐某赔偿沈某9万余元,但是徐某却回了重庆老家,一去就没了音讯。沈某已经五十出头,受伤后经常头痛,有时还有点神志不清,唯一的儿子还在上大学,全家的生活仅靠沈某的妻子李某打工维持。方照林接手该案后,多次赶赴重庆执行,查找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对徐某释法析理。当把这笔执行款执行到位时,李某特意拎来了一篮子土鸡蛋,说什么都要方照林收下。方照林对李某说:“工作本来就是我该做的,你的心意我领了,但鸡蛋我一个都不能收。”

  虽说只是一篮子鸡蛋,但是方照林却硬是让李某拎了回去。方照林说:“执行干警常年与当事人及金钱财物打交道,不能忘记自己头上顶的国徽,手里托的天平,只要是当事人送的财物一概拒绝。”(赖小明 口述 肖雪荣 马晓燕 整理)

  人物档案

  方照林,男,52岁,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曾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级“人民满意好法官”、“浙江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在他的带领下,该执行局还曾荣立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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