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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

来源:石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数:

  

  “我在企业长期担任行政领导,重业务、轻政治,认为企业只要把生产、安全、经营、效益搞上去,就能‘一俊遮百丑’,对党和国家的一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都是应付,政治学习更是流于形式、走过场……

  在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对贵州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浩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中,何浩明谈及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最先反省也最为悔恨的就是自己从未真正在党建上下功夫,以致于“在收受钱财时,我认为只要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变相收受并不违法。”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如此纪法意识尽无,说来可笑至极。

  毕竟,从一名普通车间工人,成长为一名行业专家,再晋升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一把手,何浩明的奋斗史充斥着满满的正能量,也饱含着浓浓的“学识味”,说他是“学者型”领导或许并不为过。而就是这么一位“学者型”领导,竟然因为自己对党纪法规“无知”,从一名业务内的“能手”和工作上的“楷模”,演变成了囚牢里的“罪人”,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加值得引以为戒、深刻反思。

  现实中,与何浩明相似的党员干部不乏其人,尤其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当中。这些人往往以“抓业务是显绩、抓党建是潜绩”自诩,长期在党建与业务方面搞“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自认为业务工作看得见、摸得到、够得着,把业务搞上去了,就是最大功绩,有了显赫“资本”,就可以在提拔晋升中谈条件、提要求。反之,他们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并不能给自己“加分”,不搞则已,搞起来形式主义一套一套、官僚主义高调高调,长期在开大会、刷文件中消磨时光,有的领导干部即便参加学习也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游离在党性教育的边缘,自己却没有引起重视,直到触碰红线、突破底线,才幡然醒悟、悔之莫及。

  翻开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忏悔录,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与之相应的,是“党建是为业务服务”等之类的论调亟需被摈弃,因为,虽然党建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利益,但它可以产生社会价值,对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影响,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业务本身。对于任何一名普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抓好党建工作,是补足精神之“钙”,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的第一要务,在学习中用党章党纪党规“照镜子”,方可在行使公权力时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也只有抓好党建工作,才能提高干部思想凝聚力、增强团队攻坚战斗力,在一个又一个“娄山关”“腊子口”上取得胜利。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渎职、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带动业务,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轮驱动”,共同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石城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宋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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