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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瞒天过海” 却被抓了现形 ——章贡区一公职人员顶风违纪被查处

来源:章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数: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章贡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水南分局工作人员赖国平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提供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代办服务,从中收取代办费;违反工作纪律,擅自使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虚假公司注册登记材料,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赖国平生于1983年,曾在部队服兵役,2007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4月临聘在章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工作。 20102月,27岁的他被安置在章贡区工商局从事后勤服务工作,正式成为一名公家人。20114月经单位安排调至该局水南分局工作,次年7月起在该分局窗口从事注册登记工作。

  赖国平好不容易成为公家人,是一件令家人们都非常开心的事,他本应守公家人本分,尽公家人之责,但他却存有一颗不安分的心。20157月,他萌生贪念,在履职中滥用职权,收受他人好处,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他又屡教不改,接受赣州游牧风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9 家企业人员请托,利用个人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这些企业提供代办营业执照等服务,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代办费1900元。

  20178 月,赖国平接受鼎之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员请托为该公司代办注册登记业务,在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料缺少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时,将工作原则和规范抛于脑后,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从水南分局办理个体户的资料中拿了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了一份,作为该公司财务人员粘贴在申请资料里。最终在章贡区市民中心为该公司代办营业执照时被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当场发现而东窗事发,受到了党纪处理。

  查处经过

  20178月的一天,赖国平接到了朋友为鼎之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办营业执照注册手续的请托。

  “小赖,帮我公司办一下执照。”

  “我看了你公司的申请注册资料,少了一份财务人员的身份证材料。”

  “那怎么办?”

  “你别急,我来想想办法。”

  很快,赖国平便帮该公司解决了这一问题——悄悄从水南分局办理个体户的资料中拿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份作为该公司财务人员粘贴在申请资料里。

  赖国平原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事情办妥。可事与原违,当他在章贡区市民中心为鼎之城公司办理注册手续时,他的这一“把戏”当场被那位被“盗用”身份证的人发现。事后,被“盗用”身份证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章贡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督查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查明:赖国平在帮朋友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复印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至申请登记资料中的财务人员处,向企业注册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工作纪律;同时还查明赖国平在2016年至2017年间,多次利用中午下班后2点至2点半休息时间到章贡区市民中心为他人有偿代办公司营业执照,从中收受代办费,违反了廉洁纪律。经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赖国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点评

                                                              “纪律红线”不可越

  身为公家人,就得讲公家的规矩,守公家的纪律。然而,在本案中,赖国平目无法纪,屡教不改,借公家之职,行“代办”之事,一边弄虚作假,一边又谋取“蝇头小利”,最终因触碰了“纪律红线”,栽了跟头,受到了纪律处分。

  俗话说:“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任何党员干部都很难做到“完美无缺”,但却能通过自我约束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守纪人”、“守法人”。中央三令五申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立于心头,把“纪律红线”当作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时刻警觉,高度防范,对党纪国法怀敬畏之心,对规章制度担遵守之责,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跨红线,不越雷池。(章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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