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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组织欺骗亲人难逃“牢狱之灾”

来源:大余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数:
 违纪问题通报

今年上半年,赣州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例:2014年,时任池江镇板棚村村主任黄小优,明知自己在大余县城已经拥有了一套商品房不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的情况下,仍假借其弟黄某军之名以联户合建形式申请并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款3万元,全部由黄小优据为己有。

20171月,经大余县池江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黄小优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612,黄小优被大余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6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事件回顾

20143月一天,大余县池江镇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当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符合条件的农户应报尽报,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会后,板棚村村干部在村部碰头商量怎么推动这项工作。大家商定:个人分片包组先摸底,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户报名,由村委会把关再逐级上报。“申报对象要符合上级《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时任村主任的黄小优强调政策要求。

说一套做一套。黄小优打起了个人“小九九”。在露箕坑组,其父为黄小优三兄弟留下几间土坯房,老大在外工作多年,其弟在圩镇立业,本人与妻子户口分离、县城商品房登记在妻子名下。何不利用这个他自以为千载难逢的机会捞上一笔?

主意已定,黄小优开始了一系列运作。“兹有板棚村露箕坑组黄小优家庭条件十分困难……”黄小优不经过集体讨论,私自使用村委会公章,自己证明自己是困难户。紧接着,他又独自组织个人申报材料,自己为自己调查核实,这份虚假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审批表层层上报。

如何让个人利益最大化?黄小优又动起了歪脑筋。他瞒着亲兄弟,以办事为由拿到弟弟个人资料,代签了一份联户建房合同,再次申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直到201612月,黄小优向上申报联户合建套房只建了一层,以其弟为名建的第二层没有动工,彻底沦为了“空中楼阁”,而两套建房补助3万元则全部落入到了黄小优个人口袋。 

查处经过:

“黄小优在县城买了房子,还以本人及其弟弟名义在板棚村路箕坑组建房,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3万元,这是以权谋私……20169月,一封匿名举报信交到了大余县纪委信访室。经过县纪委问题线索排查会讨论,决定对将该信访反映列为问题线索,转交池江镇纪委初核。

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查看银行帐号流水等,工作人员初步核实信访反映情况,并于201612月对黄小优违规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你在县城拥有商品房,怎能以个人名义申请补助?”调查组工作人员直奔主题。

“房子是我爱人的,我们之前离过婚,虽然在2014年之前已经复婚,但不属于我的财产,我没有房子住,应该得1.5万元建房补助。”黄小优把问题推得一干二净。“第二层是我弟弟黄某军打算建的房子,他领了补助不建,我也没办法。”

“复婚后商品房属于夫妻同共财产,而且你也一直居住在那里实际拥有,况且你长期在某公司务工,有着稳定收入,明显不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工作人员从申报条件方面以证据予以反驳。

与此同时,另一个工作组找到黄小优的弟弟黄某军,从外围找证据寻求攻破。经询问,黄某军对联户合建一事毫不知情。“我在圩镇有房子,也没有得过一分建房补助!”原来,黄小优以办事为由拿到其弟户口本等,瞒着亲人一手炮制了联户合建合同,又通过手段以其弟身份证新开银行存折,将1.5万元补助据为已有。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黄小优意识到“纸终究包不住火”,不得不低头承认违法违纪事实,接受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余际煊)

案件点评: 

严惩“蝇贪”护扶贫“奶酪”

聂为民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村干部利益熏心,面对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收手、不收敛,挖空心思与民争利,处心积虑占扶贫“腐利”,影响脱贫攻坚进程,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俗话说,上面千头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作为实践党风廉政建设的中流砥柱,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是确保扶贫政策精准滴灌到每一个贫困户的具体操作人。管住基层干部权利任性,严惩“绳贪”护扶贫“奶酪”,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蝇贪”之害,要紧盯关键人物、关键环节,从严整治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截留私分、强占掠夺、雁过拔毛等胆敢对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问题。

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聚焦镇村干部在扶贫工作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经常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把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当前执纪审查的重点,对排查、筛选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办理。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督查督办等方法,持之以恒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者系中共大余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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