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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岂能披上“公心”的外衣 ——南康区一村支书违规为村民申报土坯房改造补助被查处

来源:南康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数: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南康区纪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410月,南康区麻双乡义里村违规为村民刘某鹏申报土坯房改造引农入城补助,致使刘某鹏违规获得补助款15000元,义里村党支部书记卢致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7310,经南康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卢致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05年,南康区麻双乡义里村村民刘某鹏在上屋组老家新建了一栋占地面积约112平方米的二层半红砖房;2014年,又在南康城区订购了一套138平方米的商品房。20147月,刘某鹏向义里村提出申请,要求享受土坯房改造引农入城补助政策,义里村以其不符合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为由予以拒绝。

  20147月,麻双乡政府决定在义里村实施“增减挂”项目,需拆除刘某鹏土坯房中的厕所和猪圈。村干部与刘某鹏协商拆除事宜,其再次提出帮其获得土坯房改造引农入城补助资金才会拆除。201410月,在村干部一次碰头商议工作时,卢致祥提议: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增减挂”项目任务,答应刘某鹏提出的要求,这一提议得到了其他村干部的认可。20163月,刘某鹏违规获得补助款15000元。201610月,上述15000元上缴区财政。

  查处经过

  201610月,南康区纪委按照集中整治工作安排,梳理并交办了一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义里村违规为村民申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问题正是其中之一。第二纪工委接到任务后,迅速组成核查组深入义里村开展调查。

  “当时我们也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把关,没有为刘某鹏申报土坯房改造补助。”

  “后来为什么又帮他申报了呢?”

  “是为了完成增减挂任务才帮他申报的,我们想要得到他的支持,把乡里交代的工作做好,这完全是出于公心。”卢致祥的陈述中透露出他心里的委屈。

  “你一直强调自己是为了完成工作,是出于公心,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违反了纪律的‘公心’还是真正的公心吗?要是大家都用‘公心’来伪装自己、躲避惩处,到最后损害的都是村民的利益。”听到核查组的提问,卢致祥沉默半晌,若有所思。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工作,但是我没有想到,‘公心’不能违反纪律,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不管披上什么样的外衣,都难逃责任追究。”卢致祥在书面检查中这样写道。

  卢致祥身为麻双乡义里村党支部书记,对义里村违规为村民刘某鹏申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310,经南康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卢致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点评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扶贫领域纪律不严、作风松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重阻碍扶贫工作开展,影响脱贫进程,必须严惩不贷。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敢于担当,把精准扶贫工作当成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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