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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贪腐惹民愤 法网恢恢终难逃 ----安远县纪委与县检察院反贪局联合查处一起村干部贪污案

来源:安远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数:

  

  “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心里认为自己为村民办事,得点辛苦钱,这是人之常情,不是什么大问题,再说村民也不知道,没想到这种侥幸心理害自己进了班房。”这是安远县龙布镇新村村委会主任廖荣昌近日在县看守所检察询问室对执纪人员说的话。因贪污村民建房审批费,安远县纪委不久前对廖荣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贪污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168月,安远县派出三个专项巡察组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县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一进驻龙布镇,新村村民廖某某就向巡察组工作人员反映该村村委会主任廖荣昌20084月收取其建房办证费0.5万元,未开票据,至今也未办理相关证件的问题。

  “一个村干部,收取村民办事费用长达八年,既不给村民开票,也不给村民办事。”该问题线索立即引起了县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批示给第三纪工委调查处理。

  奇怪的是,当调查组找到反映问题的村民廖某某时,他却向调查人员拿出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过,细心的调查人员发现,证件办理的时间是在其反映问题之后。“对方企图隐瞒事情真相,愈加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这种现象绝不仅仅存在廖某某一个人身上。”这激发了调查人员浓厚的兴趣。

  通过查阅国土、税务等部门和龙布镇政府的资料,调查人员的判断得到了印证。通过向村民了解核实,廖荣昌的违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2004年至2014年,廖荣昌在协助镇政府和国土所收取村民建房规划费和审批费工作过程中,向近40户建房户收取审批费用22.325万元,除去上交国土局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以及地税局耕地占用税等部分款项外,廖荣昌将剩余的10.615万元占为己有。

  早在2013年,国家就已经取消农民建房收费,廖荣昌在参加镇村干部会议时也知道村民建房免税费。“我们对国家的惠民政策不是很了解,对农民建房的审批手续也不是很清楚。对于廖荣昌的要求,大家认为,如果不交建房审批费,他就不给我们申报土坯房改造,那连一分钱都拿不到;交了费,就能得到1.5万元土坯房改造补助款。”2013年至2014年,廖荣昌就是利用村民的这种心理继续收取建房审批费。

  面对执纪人员的调查谈话,廖荣昌开始还口口声声担保说自己没问题。面对执纪人员掌握的证据,廖荣昌开始“挤牙膏”式地交待问题,最初只承认自己截留了4户村民的土地审批费1.5万元。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廖荣昌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截留10.615万元的事实。

  执纪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廖荣昌收取村民建房审批费金额不一,少则0.2万元,多则0.9万元。原来,廖荣昌一般按40-50/㎡的标准收取村民的建房审批费,但他知道按照这个标准难度比较大,平时就根据村民的经济条件情况来收钱,经济条件好的就多收,差的就少收。廖荣昌收取的建房审批费,有的是村民前来向他询问建房审批手续时要求建房户交纳的,有的则是他在发现村民建房后主动要求建房户上交的。收下村民的建房审批费后,廖荣昌大致按照“五五开”的比例,其中一半上交国土、税务等部门,另一半则自己截留用于个人开销。

  2017310,经安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廖荣昌同志所犯错误予以立案调查。县纪委根据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精神,立案当日就将该案移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处理。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反贪局联合调查,密切配合,赴广东等地找到外出务工的建房户调查核实,形成反腐败拳头效应,很快便掌握了廖荣昌的全部违纪事实和证据。

  2017425,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廖荣昌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正在由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安远县纪委 古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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