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紧盯市中院干警作风建设,将常态化审务督察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宽严相济,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持续加压发力,积极稳妥地处理发现的作风问题,取得了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据今年与市中院党组联合出台的《全市法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试行)》,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积极通过谈话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发现在“怕、慢、假、庸、散”作风方面有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和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法院干警进行提醒和纠正,针对审判工作、会风会纪等作风问题,共下发4期审务督察专报及2次专门通报。上半年,该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6人,其中通报提醒24人,函询部门及个人7次,提醒谈话2人,对10个基层法院及18人进行通报批评,达到了良好的预警、监督、纠错、教育效果。(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