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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事物的矛盾法则 ——《毛选》读后感之三

来源: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数:

  

  矛盾关系的问题,也是中国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古代的五行学说和阴阳学说充满了朴素的矛盾思想,儒家和道家的先哲都对矛盾关系问题作了系统而深刻的研究。所谓“五行相生相克”、“无极生太极、太极生阴阳”、“一阴一阳之谓道”、“一而二、二而一”、“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等观点,都是中国古代朴素的矛盾观,体现了深刻的对立统一思想,在人类认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毛主席的矛盾观主要表述在《矛盾论》、《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
  在《矛盾论》中,毛主席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六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系统地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专著。他的论述紧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因此,要正确认识矛盾关系就必须了解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即自我否定,并向对立面转化。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内部变化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外部发展规律。这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二”。
  矛盾普遍存在于任何事物中,也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也有不同的矛盾,即事事时时矛盾皆不同,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同时,在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其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是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因此,要抓住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分析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这样才能正确地解决问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方面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我们新到一个岗位时,主要矛盾就是新工作岗位的要求和自己本领不足之间的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方面是自己本领不足。在推行放管服改革中,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办事质量、效率、公平、便捷等的需要和改革的不迅速、不彻底、不同步、不完善等问题之间的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方面是改革的不迅速、不彻底、不同步、不完善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要矛盾是少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和纪律法律的约束之间的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方面是少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等等。在正确地找出了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之后,解决方法就出现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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