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余县对22个省级贫困村脱贫攻坚开展了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69个,边巡边移整改问题24个,下发整改建议书10件,督办函4件;移交问题线索34件,立案6件6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追缴违规资金35.13万元,巡察利剑作用彰显。通过对村一级专项巡察,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做法如下。
做足功课,增强巡察针对性。村党支部是最基层的一级党组织,有他的特殊性,巡察前,收集村级近年来的项目建设、支部建设等情况,开列清单,细化巡察措施,为脱贫攻坚巡察工作提供“参考书”,并充分研究被巡察单位的特点,研判进驻后应当重点关注的重点问题,锁定关键人、盯住关键事,科学制定巡察计划、谈话提纲,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让巡察干部精准把握脱贫攻坚政策、巡察内容、方式、技巧,知晓信访受理、线索排查、谈话技巧等巡察技能,避免进驻村里巡察时“两眼一抹黑”,提高巡察干部实战能力。
发动群众,增强巡察联动性。如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村级巡察成功的第一步。进驻前,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群、QQ群等媒体等方式,发布公告,明确巡察内容,公布举报邮箱、电话,营造“巡察组来了”的氛围;安排人员在醒目处张贴公告、乡镇圩日派发巡察公告和举报宣传资料,在让群众了解巡察范围、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等巡察工作内容,让村民知晓巡察组是“干什么”的。进驻时,在每个村召开专项巡察动员会,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小组长、村小组长及部分贫困户代表、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并在会上向每位参会人员发放印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提醒卡”,方便干部群众随时反映问题。进驻后,在个别谈话时,多与群众交心,在上户走访时,不需村干部陪同,才能听到群众真实想法,了解真实情况。比如,巡察组在内良乡白井村走访农户时,有农户反映该村糯龙组水渠工程质量较差的问题,巡察组立即到现场查看,属实后立即由内良乡政府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聚焦重点,增强巡察目的性。对村级开展巡察,要紧盯重点人、重点项目、重要目标来开展巡察,切实打通基层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一是紧盯“第一书记”。在巡察中,了解他们做了哪些,哪些没有做或者做的不到位,通过与村第一书记谈话,了解其对村里项目实施情况、贫困户脱贫进展情况等,由村第一书记带路去实地看项目,看其是否知道项目在哪、基本情况怎么样、进展情况等。二是紧盯项目资金。在巡察中,巡察组一个一个去现场查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是否经过招标,是否多报工程量,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或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情况。还从资金拨付的源头往下查,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三是紧盯目标任务。查找扶贫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是否存在安排扶贫项目、使用扶贫资金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私分贫困户补贴资金,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或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精准发力,增强巡察导向性。巡察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巡察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什么方法管用就用什么方法”的思路开展巡察。一是“零距离”接触。跳出惯性思维,进村入组,以夜访为主的方式,面对面找群众了解情况。针对村干部带路群众不敢说实情,我们采取中午群众回家吃饭、晚上在家这两个时间段上户。如,吉村镇民主村新屋组道路硬化工程,合同上显示为2016年1月建设,而询问附近村民一致说是2013年年底就完工了,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的嫌疑。巡察组将这个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并最终查实该村套取项目资金11.6万元用于村委其他开支的违纪事实。二是“倒查”项目程序。按“竣工验收、施工监管、招标合同、立项审批”路线图,走村入户看现场、对比规划查落实,查找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权利寻租等问题。如,浮江乡浮江村将2015年、2016年的产业扶贫资金9.72万元用于浇筑入户道。三是从“哑巴子”身上找问题。注重从档案资料、财务账簿中查找到蛛丝马迹。如,通过梳理和查阅巡前收集的资料,发现南安镇新民村接待费异常,经查阅村委会各种会议记录,最终挖出该村虚报套取工程款用于支付接待费的问题线索并移交处理。
狠抓整改,增强巡察实效性。始终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实行“三单”管理模式。实行“三单”管理模式。每轮巡察后,县委巡察组分单位列出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清单,县委巡察办建立销号清单。同时,每15天被巡察单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县委巡察办及时更新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实行“一抄告一督查一问责”工作机制。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将问题清单抄告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县领导,由分管县领导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廉政风险点,并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部署、措施落实、整改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进度慢、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视情况进行问责。去年,对整改不力的6个乡镇县领导发出《抄告单》,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3个乡镇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调度会3次,进行现场督办5次,电话跟踪79次,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是巡察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人情关系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有的碍于情面,不敢红脸出汗、深查细挖,对巡察说情、抹问题说“不”底气不足。有的巡察组摸排核实情况不够细致;移交纪委办理的问题线索,印证材料不能做实、做全,问题流于表面。
二是群众顾虑较多。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极力宣传发动群众,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仍然达不到巡察组期望的程度,群众不愿说实话、担心村干部打击报复。
三是配合巡察组工作上“表里不一”。村级巡察,村干部的素质不高,他认为巡察组就是来找茬的,表面上看来对巡察组都是客客气气,但在实际巡察中,在提供关键资料、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时则拖拖拉拉、遮遮掩掩,以各种方式规避巡察组的调查印证工作,给巡察工作造成了一定阻力。
四是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村级巡察结束后,反馈乡镇,还是反馈村党支部,目前,上级还未明确,我们也比较困惑。反馈乡镇,可能会导致村党支部整改责任意识不强;反馈村党支部,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没办法整改到位。
三、村一级巡察几点建议
村级巡察必须紧贴实际,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村级是最基层、有其自身鲜明特色,巡察内容上要更加接地气,找准群众关注的热点,不能大而化之、浮在面上。要聚焦涉农补助、救灾救济、“三资管理”;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零星工程项目等方面工作;着力发现乡镇挂片领导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 “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村级巡察必须对症开方,灵活运用方式方法。农村情况复杂,村级巡察要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应当选择问题突出的村,调动群众参与、“游击式”座谈、边巡边改等形式灵活实施。一是调动群众参与。巡察公告贴到各村小组、人口聚集地等醒目位置,巡察小卡片和致村民的一封信利用午饭、晚餐等群众务工回家时间送到各家各户,举报电话、邮箱发布在村务公开微信群,切实提升村民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度。二是“游击式”座谈。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进村暗访察看,深入项目一线、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了解和核实情况。巡察中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座谈汇报、走访调查的正面反映中听出“弦外之音”,从看似普通、细微的反映中发现隐藏在背后的问题。三是边巡边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县委巡察组报批后及时向被巡察村所在乡镇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工作实绩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获得支持。
村级巡察必须以点带面,着力强化成果运用。成果运用事关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总结提炼,梳理出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制度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同时,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对村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通过乡村逐级约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约谈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整改。还要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组建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督办等,对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过点,逐个销号。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责令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马虎。对整改进展缓慢、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追责,以铁的纪律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