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聚焦 >> 审查调查

大余:一农村党员因留党察看期间持械斗殴被开除党籍

来源:大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数:

  

  近日,大余县河洞村党支部书记李兆生因留党察看期间违反生活纪律,在公共场所手持管制刀具与人斗殴被开除党籍。

  经查,2016328李兆生违反党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7613日下午17,李兆生与村内洞组村民李某某在本村热水组因以往个人恩怨发生口角,李兆生使用本人车内携带的匕首(管制刀具)攻击李某某,李某某遂使用路边木柴还击,致使李兆生左腿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李某某无伤势。2017912县公安局河洞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兆生手持管制刀具行作出了口头警告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之规定,2018514日河洞乡党委会研究,并报2018526日县纪委委会同意,给予李兆生开除党籍处分。(余际煊)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本网站投稿邮箱
gzjwxcb@ganzhou.gov.cn
欢迎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