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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建立“澄清”机制 促干部实干担当

来源:定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数:

  

  “因为这个信访举报几次出入纪检谈话室,心理压力很大,现在通过干部职工会澄清事实,消除了大家对我的误解。这是组织上对我们干部的关心,让我能够卸下心理包袱,放开手脚继续开展好自己的工作……”近日,定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不实信访件初核调查情况后,被反映人廖某感慨道。

  今年6月,定南县纪委监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出台《定南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暂行办法》,建立纠错“澄清”机制,按照实事求是、依纪依法、范围对等的原则,明确澄清范围、适用情况、实施程序,为不实信访件澄清反馈提供制度保证。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处置后,发现被反映人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通过当面澄清、电话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应范围进行澄清,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推行“阳光”信访工作模式,邀请实名举报人参与信访件的调查过程,让举报人对调查工作进行公开评议,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为干部澄清事实,着力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切实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率。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105件,已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失实案件均予以澄清,及时消除对被反映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对于党员干部要严管、更要厚爱,对于诬告陷害行为要严肃查处,及时公开澄清事实,让被反映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引导更多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范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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