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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十条禁令”为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数:

  

  “严禁发表、散发、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我们纪检干部工作作风要求越来越严了,我们可千万不能触碰这些“红线”哟!”上犹县纪委干部小吉点开手机中清风之信微信群里县纪委监委前几天发布的文件,给来机关办事的一名乡镇纪委书记边看边说。

  日前,上犹县纪委监委出台的《上犹县纪检监察干部 “十条禁令”》,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约束,防范被围猎,严防‘灯下黑’,做守规矩的模范。

  为做好禁令监督“后半篇”,该县纪委监委将“十条禁令”张贴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场所,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对照警醒、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干部监督室人员对学习遵守禁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有纪必依,违纪必究。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我们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就是向全社会昭示我们加强自身建设,从严自我要求的坚强决心,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说。(黄英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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