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匡正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今年3月至6月,寻乌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扶贫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活动。
此次自查自纠主要围绕精准识别、项目廉洁、工程质量、项目精准和干部作风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查找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到位、不精准、优亲厚友、贪污截留、失职失责、作风不正等问题。该活动要求,6月底之前,且在群众信访举报前,主动纠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截至目前,此次活动发现问题123件131人,涉及行政村38个,该县按照自查从轻原则,责成7个村党组织向所在乡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25人,警示谈话55人,提醒谈话8人,责令限期整改1人,追缴资金66.72万元。(胡丹芳 温 全)